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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2018-07-03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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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3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是在“中卫县人民检察院”、“中卫市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基础上更名而来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民事行政检察等检察业务。

    核定内设机构共有10个,分别是政工科、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中心、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未成年人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含举报中心)、司法警察大队。党组成员有6名: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纪检组长1名,检委会专职委员3名,检察委员会委员有15人。

    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是“老先进院”。2000年—2002年连续三年被原中卫县委、县人民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 2002年被原中卫县委、县政府评为“政法工作先进集体”; 2003年荣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调研工作优秀组织奖”;被吴忠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被原中卫县委、县政府评为“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先进集体”; 2005年被自治区爱委会评为卫生先进单位。院控告申诉检察科2000年—2002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原属吴忠市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室”;2004年—2007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中卫市人民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室”,并予以表彰。2008年中卫市城区人民检察院被中卫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2009年被市委、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2010年,再次被自治区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室”。2011年初,先后被授予“全市先进检察院”、“全市政法工作先进集体”、“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2012年,我院被评为全区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有2个先进集体、2名先进个人受到市级院的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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